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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門垃圾後送台灣處理 應避免二次污染金門垃圾後送台灣處理 應避免二次污染立法院第7屆第2會期衛生環境及勞工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時 間 中華民國97年10月16日(星期四)上午9時6分地 點 本院群賢樓801會議室主 席 鍾委員紹和陳福海質詢環保署:金門地區垃圾後運台灣本島處理,澎湖與馬祖分於97年2月及7月進行辦理,為何金門地區要等到明(98)年才能開始辦理,原因何在?金門縣政府於試辦期間規劃以「太空包」方式後送,惟委託專業顧問工程公司之研究案初步計畫,直接規畫以「貨櫃」方式轉運,這樣的試辦與規劃作業的意義何在?有何成效?衛生署有無予以專業的指導監督?如果試辦結論以太空包後送成本最低、效果最高,又沒有負作用,應是最佳的處理模式,但是金門縣政府的五年中長期規畫案,逕以「貨櫃」轉運方式進行規劃,這樣還需要試辦嗎?馬祖、澎湖不是已經在進行試辦嗎?他們的經驗與結論,難道不能適用於金門、或對金門沒有啟示嗎?一定要經過試辦程序嗎?再者,試辦作業係以發現或得出最佳方案結論為目標,如確需試辦,為何不能以各種可能途徑逐一驗證,再據以進行下一階段的規劃,是否較為允當?據瞭解,金馬澎地區垃圾後運五年中長期規畫案,期程已由98~102年往後延一年至99~103年。這是一個非常重要而迫切的案子,且馬祖澎湖二縣已累積近一年的經驗,還需要繼續試辦下去嗎,衛生署的政策考量何在?另外,依照規劃案,相關垃圾的轉運經費,都由環保署全額補助,但規劃案只作到102年或103年,計畫期程結束後,金門垃圾的處理方向與經費來源,是不是仍依現在規劃的模式,後送台灣處理並由環保署全額編列預算支應?金門地區含駐軍每天約有50噸的垃圾,但如果沒有妥善予以處理,對金門地區的發展與環境保護,也是非常沈重的負擔,環保署能重視並協助將垃圾後送台灣處理,本席甚表認同,但在處理過程中,需要十分慎重,無論是選用太空包或貨櫃運送的方式,絕對不能發生滲漏造成二次污染的情形,更不能發生於運送過程中,在大海丟包的狀況。目前全世界都有水資源不足的問題,金門地區是小型海島,在水資源維護與運用方面更有迫切的需要。基於環境保護與永續發展的立場,環保署能否協調經濟部等相關部會協助,規劃金門地區整建供水系統,將飲用水及一般用水分流,並將低汙染的水充分回收利用。以民生用水而言,目前無論是台灣與金門,無論是飲用或清潔洗滌,都是使用經過處理過的自來水,本席以為清潔洗滌用水並不需要成本高昂的自來水,如能分流,應可決勝節省巨額自來水經費;而低汙染的廢水亦可思考透過人工沼澤方式來過濾利用,以提高水資源的利用效度。 .msgcontent .wsharing ul li { text-indent: 0; } 分享 Facebook Plurk YAHOO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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